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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7 14:05:20180******39获取了资质材料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质量工作安排,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范围内所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方面
主要包括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原材料管理、实验室管理、配合比设计及生产管理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附件2)。
(二)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方面
主要包括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执行混凝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和工程实体混凝土质量。具体检查内容详见《在建项目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1》《在建项目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2》《在建项目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3》和《在建项目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4》。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包括动员部署、集中检查和省级抽查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2022年7月20日—7月31日)。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掌握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并对每个企业和项目分别建立专项检查工作台账。同时,采取各种方式组织辖区内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检查动员部署,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主动公开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质量投诉电话,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二)集中检查(2022年8月1日—10月15日)。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检查方法,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质量情况开展集中检查。要全面查找每个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每个工程项目预拌混凝生产、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分类建立质量问题清单。对集中检查中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行为的,要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并将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企业诚信记录。
(三)省级抽查(2022年10月20日—10月3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成工作组,对全省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主要检查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落实情况,随机抽取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在建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质量情况。抽查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预拌混凝土是关系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最大宗结构性材料,违规生产、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此次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创新检查方法,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集中检查建立的问题清单,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预拌混凝土质量长效管理机制和有效管理措施,建立从根本上消除预拌混凝土质量隐患的办法。要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大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管控工作力度,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包括本地基本情况(包括预拌混凝土企业情况和在建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生产环节存在问题和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违法违规处罚情况和建立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等。
请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1名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联络员,填写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1),于2022年7月2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及电话:刘玉林,0871-64322608;王丰瑞,0871-64322032。电子邮箱:ynzjtzac@163.com。
附件:1.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联络员信息表
2.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
3.在建项目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17日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广福路与金源大道交汇处春城时光花园1座2403-2405室